欢迎访问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检察院门户网站!
网站无障碍
首 页   近日关注   本院简介   检务公开   检察业务   党的建设   法律法规   检察风采   影像大通   检察视频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预决算公开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1-01-29  作者:  新闻来源:大通检察网  【字号: | |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部门预算

 

 

 

 

 

 

 

 

 

 

 

20211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5.2021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表

6.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7.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8.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9.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表

10.2021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11.2021年市级部门专项资金清单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负责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行政单位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以规范执法为核心,以队伍建设为基础,以制度执行为抓手,以检务公开为促进,以科技提升为助力,积极打造规范、公正、创新的基层检察院,贯彻司法体制改革要求,为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2021年部门预算表由11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22.31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22.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22.3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公共安全支出567.18万元,占78.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90万元,占11.2%;医疗卫生支出35.93万元,占4.98%;住房保障支出38.29万元,占5.3%

二、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22.31万元,比2020年预算拨款增加46.27万元,增加6.84%,主要原因:一是降低公用经费;二是人员工资变动,相关保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567.18万元,占78.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9万元,占11.2%;医疗卫生支出35.93万元,占4.98%;住房保障支出38.29万元,占5.3%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567.1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9.97万元,增加1.79%,增加原因主要是一是降低公用经费;二是人员工资变动,相关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55.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2.47万元,增加29.18%,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变动,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25.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5.94万元,增加30.06%,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变动,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35.9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9.02万元,增加112.48%,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变动,医疗缴费支出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29.6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8.65万元,增加29.18%,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变动,公积金支出增加。

三、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22.3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662.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46.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77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四、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收支总预算722.3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七、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收入预算722.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2.31万元,占100%,比2020年预算增加46.27万元,增加6.84%,增加原因主要是:一是人员工资变动;二是公用经费支出数降低。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比2020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八、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支出预算722.31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46.27万元,增加6.84%,增加原因主要是:一是人员工资变动;二是公用经费支出数降低。其中,基本支出722.31万元,占100%,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办案任务等;项目支出0万元,占0%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2021年度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检察院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1)项目概述和内容: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支出预算722.31万元,无项目支出预算,2021年将对预算支出绩效作整体评价。

2)立项依据:2021年部门预算。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是大通区人民检察院,起止时间为2021.1-2021.12

4)年度预算安排: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22.31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积极打造规范、公正、创新的基层检察院,贯彻司法体制改革要求,为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质量指标:经费支出合规性 按相关规定执行

社会效益:保障检察办案及检察监督有效开展 成效明显

(二)机关运行经费。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6.38万元,比2020年减少3.62万元,下降7.24%,下降主要原因是降低机关公用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检察院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项目名称: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合同金额:113.41万元,2021年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检察院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13.41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六)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部门预算编制了0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021年将对预算支出绩效作整体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十、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附表: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检务公开
领导成员
部门机构
工作流程
工作报告
新闻发布会
预决算公开
人员信息
检务须知
申诉审查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今日头条二维码
今日头条二维码
友情链接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大南路
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09 邮编:232033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