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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报告】2021年大通区人民检察院人大工作报告
时间:2022-06-29  作者:  新闻来源:大通检察院  【字号: | |

区十八届人大

一次会议材料

 

大通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1230日在大通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代理检察长  董家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17年以来,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大通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履职尽责,各项检察工作在务实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本院先后获得了第十二届、十三届“安徽省文明单位“安徽省巾帼文明岗”,第十八届、十九届“淮南市文明单位”“淮南市三八红旗集体”“全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院团支部、政治部、刑事检察部分别荣获“安徽省五四红旗团(总)支部”“淮南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全省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安徽省妇女维权岗”称号。

一、强化政治担当全力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

五年来,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力做到“党委有部署,检察有落实;群众有呼声,检察有行动”,扎实做好检察环节保平安、护稳定各项工作,努力为大通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优质“检察产品”。

──积极助力平安大通建设。坚定扛起保障大通发展稳定大局责任,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五年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7261101人,批准逮捕89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1272932人,提起公诉16902379人。依法惩治“盗抢骗”“黄赌毒”等多发性犯罪,起诉542人。加大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利用网络赌博、泄露个人信息等新型网络犯罪打击力度,起诉97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少捕慎诉理念,对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轻微刑事案件不批捕201人,不起诉335人,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服务“六稳”“六保”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制定《大通区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等文件,明确具体举措和工作抓手。做实对各类企业的平等保护,着力打击强迫交易、串通投标、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各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起诉617人,有效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20名涉案民营企业人员不捕、不诉和建议适用缓刑,对依法可不再羁押的涉民企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1人,为民企发展创造宽松的司法环境,办理的朱某某等3人串通投标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服务“六稳”“六保”典型案例。做优法律服务,开展法律咨询、实地走访、座谈交流、专题讲座等检企活动40余场次,监督引导民营企业合规合法健康发展。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扎实推进破案攻坚、“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行业治理等工作,努力实现标本兼治、长效长治。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打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个,恶势力犯罪团伙7个,依法从严从快批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66人,起诉1688人,均为有罪判决。深挖细查移送涉黑涉恶犯罪背后腐败问题线索1521人,积极开展“六清”行动,针对涉黑涉恶案件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制发检察建议12份。办理的吴化好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省扫黑办作为全省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例发布,胡玉等12人校园“套路贷”案件被《检察日报》等多家国家级及省市级媒体关注和报道。1人获“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1人获“淮南市十大扫黑除恶先锋”称号。

──精准发力服务“三大攻坚战”。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从严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办理非法集资、非法经营、合同诈骗、传销等经济犯罪126329,开展“断卡”行动,突出惩治非法提供银行卡信息、银行卡诈骗等涉银行卡犯罪,批捕114人,起诉97人,维护经济金融安全。围绕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强对侵占专项资金、违法占用耕地、生产销售假种子假农药、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犯罪的惩治,起诉18人,维护农业生产和农民利益;认真开展对口帮扶工作,组织干警深入走访群众1500余人次,筹措、协调6万元用于贫困村精准帮扶,帮扶村2746人如期脱贫;推动国家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向8名司法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8.5万元,防止因案致贫返贫;大力开展“美丽乡村检察行”专项活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综合运用刑事打击、公益诉讼等手段,严厉打击环境领域犯罪活动,办理水污染、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1731人,成功办理了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联合挂牌督办的“上窑国家森林公园跨省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刑事及公益诉讼案件,守护大通“绿水青山”。

──积极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回应群众诉求,建立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共依法妥善处理群众信访件103件,接待来访300余人次,12309网络法律咨询37人次,均在7日内告知“收到了、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 %。注重发挥检察建议规范治理功能,结合办案分析有关部门、行业、领域存在的监管漏洞,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6件并督促整改,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持续开展“双提升”活动,组织干警深入乡镇村联系点,开展法治宣传,为群众解忧纾困,着力提升安全感和满意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案件办理,加强《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宣传,引领社会法治观念,共开展“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扫黑除恶等主题宣传活动70余场次,通过“两微一端”、官方网站等平台发布检察信息、典型案例10000余条。

──倾心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认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以未成年人权益优先保护为核心,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刑事犯罪,五年来依法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125人,提起公诉3341人;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2人,不起诉4人(20217月恢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管辖以来)。深入推进检察长、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常态化开展“开学第一课”“远离校园欺凌”“远离毒品”等“送法进校园”活动,深入校园普法20余场次,帮助青少年提升安全和法治意识,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1人获全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1 人获全市“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奋力书写检察“抗疫”答卷。面对新冠疫情挑战,全体干警闻令而动,统筹自身防控和司法办案,在依法战疫中守初心、担使命。依法从严从快审查起诉生产销售伪劣防疫物资、哄抬物价、扰乱防控秩序等涉疫刑事犯罪,成功办理陈某某涉疫诈骗案11人;深入开展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疫情防控生活生产物资巡查检查活动,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检察保障。认真贯彻执行区委防疫工作决策部署,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切实落实值班、测温、登记、消毒等防控措施,确保来访群众和干警的健康安全;严格执行区防控工作领导干部包村(社区)制度,积极开展“社区吹哨、党员报到”活动,院领导班子成员带领党员干警主动参与一线联防联控,通过“亮身份、当先锋、作表率”,引领广大人民群众共同战“疫”,共度难关。

二、深耕主责主业,积极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发展

五年来,我们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优化提升。依法履行立案、侦查、刑事审判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0件,监督撤案10件;向侦查机关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9件,追诉漏罪36人,追诉漏犯18人,适时介入侦查28件;依法向审判机关提出抗诉案件8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4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19件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0人,对其中符合条件的23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社区矫正中的违法情形14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件、检察建议8件,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民事检察更为精准。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2件,其中对审查后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结果提请抗诉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支持法院正确裁判,对当事人不服民事生效裁判申请监督案件审查后不支持监督3件,并做好释法明理工作,维护审判权威。办理民事审判违法情形监督案件5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3件。坚决打击滥用诉权,依法办理胡义成等涉黑恶犯罪团伙背后的“套路贷”虚假诉讼系列案6件,涉案金额268万余元,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法院启动再审后全部改判。

──行政检察稳步推进。围绕促进依法行政目标,加强对行政裁判结果、行政审判违法行为和执行活动监督,办理行政检察案件3件,向被监督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件,全部得到采纳,1件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优秀案例。

──公益诉讼检察深入拓展。牢记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当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守护人”。共办理民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等各类公益诉讼案件82件,索赔生态修复赔偿金398.8万元,督促清理城乡建筑垃圾3000余吨,恢复被破坏的耕地和公共绿地80余亩。公开宣告送达、公开听证、诉前和解、以司法鉴定作为生态修复赔偿费用依据等多项工作创造了全省、全市第一,成功办理了全省首例适用《民法典》生态环境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案件、全市第一起诉市国土资源局怠于履职公益诉讼案件,1件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聚焦高质量发展,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领域”“依法治砂护淮,守卫碧水蓝天”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共办理27件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领域案件,保卫蓝天碧水净土;聚焦民生,认真落实“四号检察建议”,深入开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住宅小区“高空抛物”“飞线充电”和乱占消防通道、窨井盖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共办理上述领域案件17件,努力守护群众“头顶上”“舌尖上”和“脚底下”安全。

──惩治腐败力度不减。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前,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111人,县处级以上要案33人。其中贪污贿赂类案件77人,渎职侵权类案件4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40余万元。积极响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与区纪委密切配合,2018年稳妥有序完成内设机构反贪局、反渎局、预防科转隶工作,转隶人员9人,车辆2辆。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积极做好与监察委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2018年以来,共受理监委移送案件1314人,提前介入监委办理案件7件,其中受贿案件88人,挪用公款案件56人,对上述案件决定逮捕66人,起诉1011人,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有力推进了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开展。

三、坚持守正创新,全面推进司法办案提质增效

五年来,我们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攻坚克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不断增强检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动力。

──巩固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落实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改革任务,加强三类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员额检察官遴选、退出动态管理机制,现有员额检察官12名,全部配置到办案和业务一线。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按照精简、务实、规范、效能的原则,将原有的16个内设机构整合为“3个业务部门+2个综合行政部门”的扁平化架构,突出检察官在司法办案中的主体地位。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630件。进一步健全办案组织,严格落实“权力清单”,切实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改革办案机制。全面推行捕诉一体办案新模式,实现同一案件的批捕、起诉、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由一名员额检察官全程负责,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更加明确,检察权运行质效显著提高。2019年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以来,共受理提请逮捕案件79246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2851679人,平均办案时长同比大为缩短,捕后不起诉和退查率显著降低,无捕后撤案、捕后被判无罪案件。

──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真履行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主导责任,坚持应用尽用、规范适用。2019年至今,对9241095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从宽处理,2021年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93.4%,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98.1%。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局的协调配合,联合拟定了《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确保认罪认罚工作严格、依法、规范推进。

──规范检察权运行。落实高检院-件比办案质效标准,通过多部门协调联动,采取多项有力措施,严格控制-件比,有效防止程序空转,减轻当事人诉累,我院“案-件比”呈逐年下降趋势。全面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体系,综合考评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以及司法能力、职业操守,并将扫黑除恶、服务大局等工作量化考评,促进担当实干、优质办案。加强司法风险防控,逐步推动建立常态化、全覆盖的案件质量管控机制,共评查案件2195件,针对办案期限、法律文书制作、案卡填录发出预警220余次,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管不缺位。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行有问必填,主动记录报告过问、了解检察办案91件次,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将现代科技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根据司法改革要求,不断更新升级统一业务办案系统,完善办案权限。在省、市、区委政法委的牵头部署下,建成206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实现公、检、法三家电子卷宗流转和案件信息互联互通。相继建成远程提审、远程接访系统、全省检察机关视频中心、全省检察工作网,促进办公办案现代化。

四、全面从严治检,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铁军

五年来,我们紧扣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要求,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狠抓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夯实检察事业的基层基础,全院共有53人次获得省、市、区级荣誉表彰。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讲、重、作”“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狠抓党性教育、忠诚教育、宗旨教育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引导检察人员不断拧紧理想信念总开关,牢记检察初心使命。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30余次,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牢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营建良好党内政治生态。高质量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和主题党日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60次,支部学习37次,举办党员领导干部专题党课19场次、学习研讨200余次、读书班5场次,组织开展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征文比赛、观看先进事迹报告及专题片等主题活动30余场次,为群众办实事30余件次。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全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部署,对党风廉政建设定期研究、定期部署、定期检查,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坚持教育、监督、惩戒并重,不断健全学习教育体系、责任落实体系、检务督察体系,做到常念廉政经、常敲廉政钟、常吹廉洁风。以“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载体,引导干警在以案示警中受警醒明法纪,认真查纠整改在思想作风、司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治顽障痼疾,强化党性作风锤炼。严格执纪问责,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监督。大力弘扬自我革命精神,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2件,清除害群之马纯洁检察队伍。

──强化检察专业能力提升。扎实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充分运用“中检网”“检答网”,加强专业培训,组织参加民法典等各类专题培训922800余人次,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注重青年人才培养,通过重大专案、重大课题、重要专项压担子,切实提升青年干警核心能力。先后提任13名“80”后优秀年轻干警为检委会委员和中层正、副职,4人次在全省岗位练兵中获奖,46篇调研文章和案例在《检察工作》《安徽检察》《安徽法学》《淮南检察》等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和论坛、征文中获奖。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积极组织干警参加省、市、区“我和我的祖国”等各类朗诵比赛、征文比赛,组织开展“庆五四·迎国庆”诗朗诵比赛、“迎新春”系列文体活动等,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常委会作出《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的报告》等专题报告及通报检察工作情况15次,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审议意见,虚心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将人大代表提出的“加强高塘湖生态环境协调监督”“常控云买菜食品安全”等建议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办理。深化检务公开,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组织开展检察公开听证活动27次,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参观、交流座谈147人次,使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946条,公开法律文书1995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132条,为律师及当事人提供案件查询789件次,促进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大通人民众志成城全面建成小康的五年,也是检察工作在改革中锐意进取、在挑战中砥砺奋进的五年。五年来区检察工作取得的成果和发展进步,得益于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检察工作取得的每一项成绩都离不开社会各界各个方面的关心、帮助与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立足职能服务和保障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举措需进一步加强,司法保障成效有待提升。二是“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平衡,法律监督能力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三是全面从严管党治党需要继续深化,检察队伍素质还不能全面达到“五个过硬”。四是司法理念、司法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办案力量,尤其是民事、行政检察方面专业人才短缺。对此,我们将予以高度重视,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及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吹响了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迈进的号角,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绘就了大通未来五年发展的美好蓝图,作为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今后五年,区检察院的工作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大通高质量发展“六个现代化”“四大示范区”建设和“十四五”规划实施,在各项检察工作中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持续优化“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让群众满意,为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通新征程贡献新的检察力量。

2022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和依靠区委坚强领导,忠实履行检察监督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更高标准抓好政治建设,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开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研讨,以科学理论凝聚推进检察发展的思想力量,以正确路线引领检察发展方向。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自觉接受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建强守牢检察机关意识形态阵地,确保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更实举措服务发展大局,展现新时代检察担当。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围绕区委十届十一次全会部署和全区“十四五”规划,精准谋划和完善司法保障措施。充分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职责, 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严厉打击各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违法犯罪行为。更实举措支持企业经营发展,持续深化落实服务民营经济检察政策。综合运用检察职能,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落实扶贫领域检察保障举措,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拓展检察为民新渠道,持之以恒做好检察为民办实事,不断提升全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更加精准强化法律监督,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双赢多赢共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等新理念,努力实现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持续关注“案-件比”,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注重办案质效与监督刚性,提升刑事检察工作效能。落实精准监督,补强民事、行政检察短板。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加大对民生领域公共利益的维护力度,将公益诉讼检察推向深入。

四、更高要求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全面落实从严治检各项措施,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旗帜鲜明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突出正面教育,强化以案示警,加强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人才兴检、人才强检,加大优秀人才培养力度。压紧压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严格执行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努力建设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征程扬帆起航,新使命催人奋进!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我们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勇担使命,戮力前行,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大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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