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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报告】2020年大通区人民检察院人大工作报告
时间:2021-01-18  作者:  新闻来源:大通检察网  【字号: | |

大通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114日在大通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厂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以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坚持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推进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步,为推动大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20年工作回顾

 

一、依法履行职责,护航大通经济发展大局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区工作重心,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着力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民生,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幸福生活贡献检察力量。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履行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等检察职能,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486人,审查后批准逮捕73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37540人,审查后起诉326418充分发挥反腐败职能作用,积极做好与监察委的沟通配合及司法衔接,共受理监委移送案件67人,其中受贿案件22人,挪用公款案件45人,决定逮捕22人,起诉67人,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诉9195人,同比增加75%无撤诉案件和判决无罪案件。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按照可用尽用的要求,不断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力度,对383455人依法从宽处理,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85.88%,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100%,既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又提升了诉讼效率。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放在首位,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强力推进扫黑除恶大会战、大决胜,不断在深挖根治上见成效,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1人荣获“淮南市十大扫黑除恶先锋”称号。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共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恶案件26人,对涉黑恶案件100%提前介入,确保打击质量和效率相统一。坚持检察长带头办理大案、要案机制,着力攻克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确保检察环节的扫黑除恶工作有力度、有成效。以“六清”攻坚行动为抓手,针对涉黑涉恶案件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制发检察建议9份,持续深化“行业清源”。注重宣传,深赴社区、乡村、学校开展专项宣传活动10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为群众答疑解惑100余次。

——依法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落实对民营企业家的依法保护原则。在严惩侵害民营企业经营发展的各类刑事犯罪及相关职务犯罪的同时,审慎、谦抑处理民企经营者涉罪案件。依法充分运用不批捕、不起诉、量刑建议等手段,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尽可能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宽缓的司法环境,417人涉民营企业或民营企业家的案件中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4人变更强制措施,对扰乱企业正常经营的14人及时作出批捕决定,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影响。大力开展检察长办案月和走进企业、走近企业家及“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深入辖区企业实地查看走访、邀请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院参观座谈,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和法制需求,切实增强检察服务针对性、实效性。共组织开展走访企业11人次,走访企业20家。

——精准发力打好“三大攻坚战”。重视矛盾化解,完善维稳机制,服务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每日接访、带案下访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对受理的线索,统一管理,认真审查,及时准确分流。2020年共接待来访32人次,电话接访20次,12309网络法律咨询2次,均做到了在7日内进行程序回复和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的答复,程序回复和办理过程或结果的答复率均为100%,无涉检赴省访和进京访。围绕脱贫攻坚的司法需求,切实找准履行检察职能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建立健全结对帮扶机制,定期到胡拐村调研脱贫攻坚工作。突出打击职能,依法严厉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各类犯罪活动。紧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33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强化精准扶贫工作中生态环境和资源司法保护,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和生态保护的刑事犯罪,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犯罪活动。办理水污染案件24人,非法采矿案件25人。拓展检察机关助力脱贫攻坚的路径和载体,及时依法救助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结合办案,深刻剖析各类刑事犯罪反映出的社会治理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2件,推动社会综合治理现代化。擦亮省“巾帼文明岗”品牌,积极争创全国“巾帼文明岗”,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将“一号检察建议”落到实处。积极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宪法宣传、禁毒宣传、普法大讲堂等各类法治宣传,宣讲和弘扬法治精神。共开展法治宣传11次,组织干警到社区、乡镇发放法治宣传手册1000余册,接受宣讲群众400余人。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对新冠疫情挑战,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依法战疫中守初心、担使命。一是严格执行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要求,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切实落实值班、体温检测、登记、加强院内卫生保洁消毒等一系列疫情防控措施,确保人民群众和干警的健康安全。二是积极参与一线防控,落实区防控工作领导干部包村(社区)制度,组织全院党员干警第一时间到自己所属的社区报到,积极投身防疫工作,通过“亮身份、当先锋、做表率”,影响和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共同战“疫”,共度难关。三是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主动为疫情防控工作营造有利的司法环境。严厉打击病毒感染者或疑似症状传播、生产销售劣质口罩、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等犯罪,成功办理了陈某某涉疫诈骗案,依法批捕11。深入开展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疫情防控生活生产物资巡查检查活动,及时发现涉及疫情防控及损害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职,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检察保障。

二、强化检察监督,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准确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下大气力提升监督质量和水平,努力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为美好大通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全面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盯紧有案不立、立案不当等问题,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5人,监督撤案36人;向侦查机关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4件,追诉漏罪3件,追诉漏犯4人。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依法向审判机关提出抗诉案件2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件,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14件次,办理刑事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1414人;组织开展刑罚变更执行监督、涉财产刑案件专项监督,重点围绕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涉恶犯罪及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开展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了服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发放和领取工作,有效防止国家基本养老金流失,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损害。

——不断强化民事诉讼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办理提请市检察院抗诉案件1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4件,其中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1件,民事执行案件2件,审判程序违法案件1件。以虚假诉讼案件为重点,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排查套路贷”“职业放贷等涉及黑恶势力的虚假民事诉讼案件线索,发现涉虚假诉讼案件线索6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权威。

——加速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牢记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当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守护人”,做好、做实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1件,同比增长320%,收缴生态修复赔偿金90余万元,修复被破坏的农用地近20亩。在全市率先办理了第一例公开宣告送达、公开听证、诉前和解、以司法鉴定作为生态修复赔偿费用依据的公益诉讼案件。积极尝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等外”探索,针对部分商家销售高仿人民币图样冥币的现象,提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积极摸排辖区内古建筑文物保护案件线索,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积极探索创新“认罪认罚+生态环境修复”、刑附民和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相结合等办案模式,既有效保护了生态资源环境,又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办理的朱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

三、强化内外监督,规范检察职能履行

始终牢记监督者更需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内外部监督,确保检察权公正、规范行使。

——积极推进规范司法。建立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逐步推动建立常态化、全覆盖评查的案件质量管控机制,切实规范办案行为。共评查案件402件,针对超期办案预警、法律文书制作、案件填录等情形发送口头预警33份,流程监控通知书6份,有效地监督了执法办案。严格落实司法办案三个规定,坚决防止领导干部和检察干警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

——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依托检察开放日、法律六进、扶贫走访、综治宣传月专题普法等活动,请社会各界走进检察机关,与群众面对面沟通、零距离交流,让人民群众了解检察工作、监督支持检察工作。在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一点资讯、门户网站等自媒体中发布法治宣传信息1200余条,依托重大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法律文书423份、发布重大案件信息242条、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阅卷87人次,接听各类电话咨询200余次。对拟不起诉等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9次,邀请各方代表参会发表意见,使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坚决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向区委、区人大、区政法委汇报、报告检察工作9件次,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坚决贯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检察工作的决议、审议意见,认真落实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观摩案件公开听43次,确保检察工作在各界监督下稳步前行。

四、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检察事业根基

紧紧围绕习总书记“四个铁一般”要求,全面落实新时代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履职能力建设,着力锻造政治坚定、勇于担当、能打硬仗的检察队伍。

——坚定不移地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运用党组中心组、党支部、干部教育在线、中检网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及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牢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永葆政治忠诚,保持政治定力。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支部学习12次,组织参加2020年度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学习、中检网专题研修班19次,强化干警思想理论武装,强化政治定力和担当。2020,我院荣获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单位、省“巾帼文明岗”、市第十九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5人次获得市、区级以上荣誉表彰,2人次在省级征文活动中获奖。

——弛而不息锤炼党性作风。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学习教育体系、责任落实体系、检务督察体系,做到常念廉政经, 常敲廉政钟, 常吹廉洁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向纵深发展。深入组织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采取切实措施,持续发力推动,使全体检察干警在以案示警中受警醒明法纪,在以案为戒中严对照深检视,在以案促改中强整改促提升,强化党性作风锤炼。认真落实省委、高检院巡视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措施76条,整改突出问题45个。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工作,加大检察办案督察、任务落实督察、纪律作风督察等工作力度,保障检察权规范、高效运行。

——进一步强化检察履职能力提升。扎实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充分运用“学习强国”“检答网”等平台加强日常学习,组织全员参加视频培训40余期,参加上级院业务培训30余人次。加强检察理论调研和典型案例分析研究,共计20篇调研文章和案例在《检察工作》《安徽检察》《淮南检察》等市级以上刊物及论坛上发表和获奖,其中1篇论文入选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2篇理论研究课题分别获省侦查逻辑办案协会、省检察院批准立项,1篇案例入选省院指导性案例。建立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坚持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相结合,引导检察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区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依法监督、建言献策。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2020年工作,区检察院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依然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检察官司法理念、办案方式难以适应新时期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二是“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平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存在短板;三是立足职能服务大局发挥检察作用还不够深入,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措施有待加强;四是检察队伍纪律作风、专业素质还不够过硬。对此,我们将直面问题、高度重视,今后将努力克服和改进。

 

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关键之年。区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中全会部署、区委战略安排,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更加主动把牢宪法定位,扎实履行检察职能,努力为“十四五”时期大通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大学习大研讨,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法治思想贯穿始终,找准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的切入点、着力点,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法律监督能力,更好助力大通在十四五时期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可持续发展,彰显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检察担当。

二、围绕中心工作,提供高质量检察服务

紧扣区委部署,以服务保障两个坚持”“两个更大为己任,找准检察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更加主动服务全区工作大局。推深做实服务民营经济的各项举措,审慎办理涉企案件。进一步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窗口服务优势,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合理诉求,认真办理民企投诉、申诉案件,不断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营造法治化创新、创业环境;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厚植绿色发展理念,严厉打击破坏资源和污染生态环境犯罪,坚决服务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大通建设

三、强化维稳措施,推进平安大通建设。

坚持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坚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紧盯网络安全主战场、意识形态主阵地,严厉打击互联网金融领域、治理电信网络等违法犯罪,坚决维护公共安全、金融安全和网络安全;深度参与社会治安体系建设,坚决打击黄赌毒和各种刑事犯罪,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制度,推动矛盾妥善化解、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四、强化检察监督,践行法治建设新要求

树牢“双赢多赢共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切实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深入推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面加强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及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拓展办案范围,积极、稳妥办理公共卫生安全、妇女儿童及残疾人权益保护、扶贫、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践行好检察监督新内涵,以硬的质量、好的途径、强的落实,着力提升监督刚性和实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五、培育创新观念,深化各项检察改革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增强定力,保持韧劲,扎实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任务落实,积极适用公益诉讼和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全面深入推进检察官业绩考核,推动检察工作质量效率变革。升级智慧检务建设,提升检务科学管理水平,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六、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

聚焦更高要求的队伍建设,纵深推进从严管党治检。牢牢把准政治方向,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抓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落实,强化理论武装,引导广大检察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与党中央重大决策同向同行。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专项整顿,以落实“三个自觉”整治检察队伍突出问题为契机,加强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以“零容忍”态度惩处自身腐败。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注重抓常抓细抓长,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三个规定”、员额检察官惩戒等制度,扎紧织密权力约束的制度笼子,确保检察权在规范轨道上运行。坚持人才兴检、人才强检,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工作,加大优秀人才培养力度,努力提升检察队伍素能,为服务保障新发展格局打好坚实基础。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新的一年,区检察院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增强“三个自觉”,坚定信心决心,砥砺初心,勇担使命,以更实的举措,更强的担当,坚决落实区委工作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好大通新征程提供坚实的检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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