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大通区人民检察院采取集中宣传方式,积极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2月22日,大通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大通分局组成宣传小组,有针对性的向辖区内社区、医院、宾馆等强制报告义务主体开展强制报告制度宣传。
宣传小组一行来到辖区内居南、居北社区,万客来酒店及淮南市第三人民医院,通过现场咨询、以案说法等方式向社区工作者、医护人员、旅馆从业人员等可能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人员,广泛宣传强制报告制度的相关规定,及强制报告制度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早发现、早取证、早惩治、早预防的重要意义。宣传小组将宣传海报张贴在社区宣传栏、服务区等醒目位置,向群众宣传并发放海报,倡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来,及时报告、共同监督,让侵害孩子的“黑手”无处遁形。
强制报告制度对及时发现和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具有重要意义,是保护未成年人强有力的武器,也是防止未成人再次受到侵害的重要举措。大通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开展强制报告制度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引导负有强制报告义务的单位和人员依法履行报告义务,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