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文件精神,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提升检察机关司法活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近日,大通区人民检察院主动向外借智借力,邀请人民监督员、安徽理工大学教授李静参与检察建议的研究与提出工作。
该院检察官王坛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拟制发检察建议案件基本情况及拟制发检察建议目的和相关法律依据。该案为盲道占用案件,拟制发检察建议旨在监督行政机关落实职责,加强无障碍环境管理力度,保障好残疾人群体的切身利益。
李静对该院以检察建议的形式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行为给予高度的赞赏。“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关涉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工作是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对大通区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我们来参与此次检察建议的研究与提出工作,自觉接受监督的做法表示肯定。路边盲道是专门帮助盲人行走的道路设施,为视觉障碍者提供行路方便和安全。如果一旦被占用或者破损,便会给视觉障碍群体出行带来不便,造成出行安全隐患。保障盲道安全通畅,事关残疾人群体的切身利益,是完善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事关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提高。此次该院拟制发的检察建议十分有意义,有利于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推动城市环境建设。建议检察机关加强与公安、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联系,加大无障碍环境管理力度,共同推进城市治理,建设美好淮南。”人民监督员李静表示。
对人民监督员提出意见建议,该院表示要深刻认识人民监督员制度的重大意义,充分发挥“外脑”专业优势,从人民群众视角看问题、找原因、想对策。将认真听取此次人民监督员关于督促检察建议落实落靠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确保检察建议落到实处,保障好人民群众利益。
下一步,大通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化认识、细化举措、能动履职,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的“宽度”和“广度”,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将人民监督员工作做深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