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行检察部门的职责主要是通过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具体讲包括对生效判决的裁定进行抗诉和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调解和其他诉讼活动(包括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立案、审限等)监督,开展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公益诉讼等工作,以及对在上述诉讼活动中发生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等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