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区院积极将公益诉讼工作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着力在法律监督中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我院在依法履职中发现,位于辖区内的“五一公园”多处公共绿地因人为种植农作物而遭到破坏且有扩大趋势。我院工作人员经过现场调查取证,并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依法向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在诉前程序回复期内,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检察建议高度重视,组织30多人清理被破坏地块的农作物、杂草和垃圾,并组织相关单位对该区域补种了红叶石楠、紫薇等绿化植物。
经过检察机关和行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五一公园”被破坏的绿地现已全面复绿,公园内环境卫生也大为改善,提升了城市建设管理水平,促进了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